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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任何財產申訴離婚費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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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任何財產申訴離婚費用是多少?

一、不要任何財產申訴離婚費用是多少?

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徵收的費用,按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後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離婚訴訟的程式是怎樣的?

與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式也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作出判決。 審理前的準備,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訴,決定受理案件以後,在開庭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判的順利進行,由承辦案件的審判人員作必要的準備工作和活動。

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後,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定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全過程。離婚案件的判決則是指經過法定的審理程式之後,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作出裁判。

三、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1、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係,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係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4、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綜上所述,有些人因為長期感情糾葛,執意要離婚,如果向法院起訴離婚,不要求任何財產,就無需進行財產分割,這樣法院訴訟受理費用只要按照每件五十收取。如果通過協議離婚,要在離婚協議書中寫明白不要財產,放棄財產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