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訴訟代理民事上訴狀

法律 閱讀(3.03W)
訴訟代理民事上訴狀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民事起訴狀和上訴狀的區別

民事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或者需要確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書。民事上訴狀是指訴訟當事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法律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在上訴期限內不服第一審判決裁定,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撤銷、變更原審判決或裁定而寫的司法文書。起訴狀和上訴狀的區別:1、訴訟原因不同。起訴狀是針對是被告侵犯原告的合法權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上訴狀則是針對原審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受文機關不同。起訴狀一般向基層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交。3、處理程式不同。起訴狀由受理人民法院進行審理依法作出判決、裁定上訴狀必須由上訴人民法院進行二次審理依法作出終審判決、裁定。訴訟狀和起訴書從大體上說是一樣的但是說具體了就不同了應該說訴訟狀中包括著起訴書一般的訴訟狀分為民事起訴書和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刑事自訴起訴書還有行政起訴書統稱為訴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