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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上訴代理詞

民事訴訟 閱讀(1.8W)
民事訴訟上訴代理詞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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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一審要寫代理詞嗎

  法律沒有具體的規定,民事訴訟的辯論代理詞,一般最好提交給法院的。  在辯論階段的代理詞或代理意見,要根據庭審的實際情況來確定,也就是要根據庭審中的爭議焦點來決定,針對雙方存在的爭議來發表代理意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而在庭審前準備的代理詞,可能只會是涉及了部分的爭議,不能涵蓋全部的內容,會有一定的侷限性。  所以,可以在庭後,再根據庭審情況,全面地書寫一份代理意見,再交給法院,以便法院能更能全面、清楚地瞭解你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