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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房屋的房產贈與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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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房屋的房產贈與協議書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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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房產協議書

簽訂贈與房產協議書需要注意什麼                                                                                            根據有關規定,受贈房屋須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予合同等書面證件,到房地產管理機構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房屋贈予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來說,辦理房屋贈予手續必須經過以下幾個步驟:一、贈予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予書。二、房屋贈予的當事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予合同,按規定繳納有關契稅。三、辦理公證。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房屋贈予必須辦理公證。四、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予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屋所有權證、贈予書及公證書、契稅收據等。五、贈予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裡的交付要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予合同,贈予人已將原房屋產權證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也應當認定贈予成立。贈予的費用為:公證費2%(按照房管部門的評估價格收取),契稅:3%(按照房管部門的評估價格收取,贈予過戶免交營業稅和所得稅,契稅和工本費還是要交的),外加交易手續費(5元/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