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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避跨國公司併購交易的陷阱的方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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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避跨國公司併購交易的陷阱的方法是什麼
規避跨國公司併購交易的陷阱的方法是什麼
規避跨國公司併購交易的陷阱的方法是為併購籌備內部資源以及對於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併購後應當承繼被併購公司的債權以及債務。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