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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併購定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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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國併購定義

跨國併購定義是什麼

跨國併購是指跨國兼併和跨國收購的總稱,是指一國企業(又稱併購企業)為了達到某種目標,通過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將另一國企業(又稱被併購企業)的所有資產或足以行使運營活動的股份收買下來,從而對另一國企業的經營管理實施實際的或完全的控制行為。

二、跨國併購的風險

20世紀90年代以來,伴隨經濟全球化、投資自由化和貿易自由化程序的加快發展,跨國併購在世界各國進入蓬勃發展的活躍期,對世界經濟產生了不可估量的影響。然而,由於資訊不對稱等原因,企業在進行跨國併購時往往面臨著各種風險,導致大多數跨國併購均以併購夭折或併購失敗為結局。其中,各國繁瑣不一的跨國併購管制法律造成的法律風險給企業帶來的不可低估的影響。第一章首先分析跨國併購的內涵、外延、特徵,然後界定跨國併購法律風險的概念並對不同型別的法律風險進行了分析,確定本文的研究範圍。第二章分析目標企業反併購法律風險。反併購措施增加了併購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提高了併購企業的併購成本,縮小了併購方式的可選擇範圍。第三章分析了東道國法律風險。其中包括東道國反壟斷法律風險、東道國公司法與證券法法律風險、外資法律風險以及特別法律風險。第四章分析防範和應對跨國併購法律風險的具體措施。筆者以上述分析為基礎,從法律角度提出了審慎調查、風險管理、併購整合等防範和應對法律風險的具體措施。最後筆者結合中國國情,在文中探討了下中國企業在海外併購中的法律風險及其防範應對的問題。我國企業欲進行跨國併購,應在併購前對目標企業進行審慎調查,仔細評估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在併購實施過程中進行風險管理,在併購完成後做好整合工作,我國政府和中介機構在企業併購的過程中也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三、跨國併購的優勢

一國企業進入他國市場,通常採用兩種方式:第一種是直接向他國出口產品。由於跨國運輸的高昂運費和他國關稅壁壘的阻礙,使得企業產品的價格變得非常高,從而在他國市場喪失了價格競爭力;第二種是在他國建廠,也就是所謂的“綠地投資”。但是這種方式耗費的時間比較長,從選擇廠址、修建廠房、購買和安裝生產裝置、招聘並培訓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一直到安排企業的原材料供應和產品的銷售,這些都要耗費相當的時間和精力。由於國際市場變化很快,當新廠建設完成時,原來建廠所依據的市場情況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是,併購可以使一國企業以最快的速度進入他國市場並擴大市場份額。

目標企業在東道國一般都有比較成熟和豐富的資源,具體說來包括以下內容:

(1)成熟完善的銷售網路;

(2)既有的專利權、專有技術、商標權、商譽等無形資產;

(3)穩定的原材料供應保障體系;

(4)成型的管理制度和既有的人力資源;

(5)成熟的客戶關係網。這些資源的存在可以使併購方繞開初入他國市場的困難,迅速投入生產,完善和開拓銷售渠道,擴大市場份額,減少競爭壓力。這些都是其他跨國投資方式難以獲得的。

綜上所述,關於跨國併購定義,它主要是包括跨國兼併和跨國收購兩個方面的內容,是對公司的股份進行購買,跨國併購的優勢是可以建立比較成熟的銷售網路,但是,它可能會由於經濟全球化的原因,存在各種各樣的風險,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吉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