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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遷房可以買賣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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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遷房可以買賣的注意事項
買賣回遷房注意事項有哪些

回遷房在辦理了房屋產權證書後可進行買賣,購買未取得產權證書的回遷房則可能面臨極大的風險,因此應注意以下事項:


1、回遷手續更名並不能取代房屋產權證書。


2、要求賣方提供回遷協議及其身份證明,並對回遷房的真實性進行核實;


3、確定該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設定抵押權。


4、查明該房是屬於危改回遷,還是屬於商品房回遷。


5、如果該回遷房所佔用土地是劃撥用地,在辦理回遷房的產權過戶手續時,將由買受人補交土地出讓金。在和賣房簽定合同的時候可以訂立附期限的合同,以產權過戶為合同生效條件及付款條件,也可以與賣方協商將購房款辦理提存公證,在該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辦理過戶手續後,由公證處向出賣方支付房屋價款。


6、要買方要注意讓賣方將戶口遷走,否則,買方的戶口遷不進來。


雖然回遷房是用修建好的一部分商品房補償給被徵地或被徵房居民的,但回遷房畢竟不同與商品房。若需要出售回遷房的話,則也是要先取得了回遷房的房產證才行。不過買賣回遷房很容易產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