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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三年未使用被申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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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三年未使用被申請撤銷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使用者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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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申請書模板



    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申請書


    申請人名稱:


    申請人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電話(含地區號):


    傳真(含地區號):


    代理組織名稱:


    商標註冊人:


    商標註冊名:


    商標名稱:


    類別:


    撤銷商品/服務專案:


    撤銷理由:


    申請人章戳(簽字): 代理組織章戳:


    代理人簽字:


    注:1、未委託代理的,不需填寫代理專案。


    2、收費標準:撤銷商標費1000元。


    3、馬德里國際註冊商標,應在註冊號前加字母“G”以示區分。


    4、共有商標申請撤銷,“商標註冊人”一欄必須填寫代表人。


    5、若撤銷部分商品/服務專案,需填寫“撤銷商品/服務專案”一欄,全部撤銷無需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