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涉外離婚訴訟需要哪些材料

離婚 閱讀(2.52W)

涉外訴訟離婚需提供以下材料:
1、離婚起訴書一式三份;
2、結婚證原件及其影印件一式三份;
3、當事人雙方身份證明材料影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撫養權須提交子女出生證明或親屬關係證明;
5、涉及財產爭議須提交經過公證的對財產擁有合法權的有關證明;
6、其他有效證明檔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涉外離婚訴訟需要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