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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偽劣化肥罪最新立案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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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偽劣化肥罪最新立案標準是什麼

刑事立案作為刑事訴訟開始的標誌,是每一個刑事案件都必須經過的法定階段,是法律賦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種職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都無權立案。其作用是為了準確、及時地揭露和懲罰犯罪 ,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是準確評價社會治安形勢和進行正確決策的重要依據。

銷售偽劣化肥罪最新立案標準是什麼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銷售偽劣化肥罪最新立案標準是什麼

行為人銷售偽劣化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就會立案:
1、使生產遭受損失二萬元以上的情形;
2、其他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情形。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4、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七條 【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使生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二十三條 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使生產遭受損失二萬元以上的;
(2)其他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