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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政府不予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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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政府不予許可
農村宅基地政府規劃了,但原有宅基地不執行,還要蓋房
農村宅基地被規劃了是可以獲取到賠償的,如果可以是房屋置換或者直接資金補償。依據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由於住宅轉讓、繼承等原因造成集體土地使用權變更的,當事人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由縣(市)人民政府換髮《集體土地使用證》第十八條集體土地使用權被收回的,當事人應當自接到縣(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登出登記,由縣(市)人民政府進行登出登記,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權人的《集體土地使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