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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是否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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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是否開庭審理
開庭審理

1、時間:答辯期屆滿並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後進行


2、程式:開庭3日前用傳票通知當事人,用通知書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


3 確定開庭日期:開庭前3日釋出公告,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地點。


一般情況下,民事訴訟審理流程大致如小編整理的那五個部分:起訴、受理、庭前交換證據、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大家如果要提起民事訴訟的話,必須先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起訴狀必須要寫清楚當事人的身份資訊,最主要的是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可事實與理由這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