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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誹謗致使他人離婚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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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誹謗致使他人離婚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
惡意誹謗致使他人離婚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
1、侮辱、誹謗案件公安機關不予處理。由被害人自行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處理。
2、侮辱、誹謗案件,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是刑事自訴案件。由被害人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公安機關無權立案偵查,無權管理。
3、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犯誹謗罪的,告訴的才處理。
4、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