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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惡意誹謗他人得病怎麼處罰

治安管理 閱讀(3.05W)

疫情期間惡意誹謗或造謠他人得病,
第一,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能被公安機關以散佈謠言、謊報疫情擾亂公共秩序予以如下幾種處罰:
(1)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 如果情節輕微未造成廣泛影響的,也可能被公安機關教育訓誡,要求寫下悔過書。
第二,可能違反刑法
(1) 涉嫌尋釁滋事犯罪,最終可能被法院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 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兩高《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二款:編造虛假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資訊,在資訊網路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路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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