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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決種類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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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決種類有給付判決、確認判決和變更判決;全部判決和一部判決;席判決和缺席判決;一審判決、二審判決和再審判決;肯定判決和否定判決,民事判決按不同的標準、不同的角度,可以作不同的分類:

民事判決種類都有哪些?

1.民事判決就其所解決的訴的性質不同,可以分為給付判決、確認判決和變更判決。給付判決是確定當事人之間實體權利、義務關係,責令負有義務的當事人履行一定義務的判決。給付判決的特點是它使當事人一方產生實體義務,如果負有義務的當事人不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確認判決是確認當事人之間的某種法律關係存在或者不存在的判決。例如,確定當事人之間存在或不存在收養關係的判決;變更判決是變更當事人之間原有法律關係的判決,如准予離婚的判決。

2.民事判決就其解決案件的全部或一部爭議,可分為全部判決和一部判決。全部判決是在案件全部審理結束後,針對當事人之間所有的爭議依法作出的判決。一部判決又稱部分判決,是指對案件一部分爭議作出的判決。有的民事案件的部分事實和權利義務關係具有相對獨立性,當這部分事實確已查清時,可以先行作出判決。部分判決先行解決一部分爭議,有助於加速整個訴訟的過程。

3.民事判決根據雙方當事人是否出庭,分為對席判決和缺席判決。在雙方當事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蔘加法庭審理後作出的判決,叫對席判決。缺席判決是一方當事人拒不到庭參加法庭審理的情況作出的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果原告成為反訴之訴的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缺席判決。

4.民事判決根據其案件的審理程式,可分為一審判決、二審判決和再審判決。地方各級法院適用對第一審程式對民事案件審理終結後,根據事實和法律所作出的處理決定,是一審判決。中級以上法院適用二審程式審理上訴案件所作的判決是二審判決。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原則,故二審判決也叫終審判決。再審判決是案件原審法院或其上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對案件重新審理後所作的判決。

5.民事判決就其解決案件的結果,分為肯定判決和否定判決。肯定判決是准許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也就是原告獲得勝訴的判決。否定判決是駁回原告訴訟請求,也就是原告敗訴的判決。

民事判決可以根據不同的角度、標的可以劃分為不同的種類,比如我們常見的一審、二審和再審判決,這是根據案件的審理程式來分類的,一般是當事人對於案件的判決不服再上訴;具體的劃分為:肯定判決、否定判決;一審、二審和再審判決;缺席判決、對席判決;全部判決;一部判決;給付;確認;變更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