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合同違約行為的特徵

法律 閱讀(1.65W)
合同違約行為的特徵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合同違約的特徵有哪些

1、從前提上看,違約行為是以有效的合同關係的存在為前提的。沒有有效的合同關係,就沒有合同義務,也就不存在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問題。所以,只有有效的合同關係的存在,才有違約行為的存在和可能。

2、從性質上看,違約行為就是違反了合同義務。這些義務主要包括: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規定的義務;依據誠實信用原則而產生的其他義務,如注意義務、告知義務、照顧義務、忠實義務、說明義務等。

3、從後果上看,違約行為導致了對合同債權的侵害。債權是一種相對權,它的實現有賴於債務人切實、積極地履行合同義務,而違約行為導致債權人的債權無法實現或無法完全實現。

綜上所述,買賣雙方簽訂合同,違約責任條款是重要的一條,合同違約金不可以過高,按照合同法相關司法解釋,違約金比例最高是百分之三十,計算基數是實際損失。如果雙方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違約金要求很高,一旦發生違約,違約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