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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開庭的程式是什麼?

法律 閱讀(3.34W)
離婚訴訟開庭的程式是什麼?
離婚訴訟的開庭審理程式是什麼呢?
你好,離婚訴訟的開庭審理程式如下:1、對簡單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頭起訴。當事人雙方可以同時到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請求解決糾紛。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當即審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審理。

2、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簡單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簡便方式隨時傳喚當事人、證人。

3、簡單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並不受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限制。

4、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