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如果出現一方不願意離婚或者是有財產糾紛或者是撫養權糾紛的話,就需要通過司法的方式來處理這些問題,但對此很多人都是沒有經驗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起訴離婚在哪裡開庭,不知道起訴離婚的程式是怎樣的,那具體來說起訴離婚在哪裡開庭呢,起訴離婚的程式是怎樣的呢?
起訴離婚在哪裡開庭
提起離婚訴訟先要寫好起訴狀後到法院立案,立案之後,法院會對對方進行送達,當法院定好了開庭時間後,會發傳票給原告,在傳票上會有開庭的地點,傳票說在哪開庭就在哪開庭。
起訴離婚的程式是怎樣的
(一)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關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起草民事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和部分證據。
(二)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1、立案;
2、被告提交答辯狀;
3、庭審前準備;
4、通知當事人。
(三)法院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調解產生兩個結果:
1、調解和好。
2、調解協議離婚。
(四)法庭審理
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
法院會詢問當事人,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要如實回答;詢問證人、鑑定人等等;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五)判決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會再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 人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
當前社會離婚現象並不少見,雖說離婚並不是什麼好的事情,但我們也不應該把這作為一件可恥的事情,因為每個人都有追求愛情的自由,不應該被這些思想所束縛,不過在婚姻的過程中我們雙方應該坦誠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