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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狀的原審被告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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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狀的原審被告怎麼寫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原審被告上訴的上訴狀

上訴人(一審原告/被告)(單位寫明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自然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服務處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被上訴人(寫法同上)

一審第三人(寫法同上)

上訴人因 一案,不服 年 月 日收到判決/裁定書的 人民法院( ) 字第 號民事判決/裁定,提起上訴。上訴的請求和理由如下:

上訴請求

1.撤銷 人民法院( ) 字第 號民事判決/裁定;

2.改判……;

3.兩審訴訟費用均由被上訴人負擔。

上訴理由

(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選擇)

一、原裁判適用法律錯誤。……

二、原裁判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三、原裁判違反法定程式,或者審判人員收受賄賂,影響案件正確裁判。……

綜上所述,……特依《民事訴訟法》第147條的規定,提起上訴,請予改判,是為公允。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訴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