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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訴人二審答辯狀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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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上訴人二審答辯狀怎麼寫?

被上訴人二審答辯狀怎麼寫?

答辯人:×××,男/女,××××年××月××日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職業),住……。聯絡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託訴訟代理人:×××,……。

(以上寫明答辯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資訊)

對××××人民法院(××××)……民初……號……(寫明當事人和案由)一案的上訴,答辯如下:

……(寫明答辯意見)。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附:本答辯狀副本×份

答辯人(簽名)

××××年××月××日

二、寫答辯狀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製作一審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敘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

起訴狀中的內容存在明顯錯誤的,可以針鋒相對,直接指出並予以反駁;沒有明顯錯誤的,可以根據被告的觀點進行立論。

2、製作二審民事答辯狀時,內容要全面

由於上訴人的上訴不僅針對被上訴人,往往也會針對一審判決,因此,在進行二審答辯時,不僅要對上訴人提出的上訴事實和理由作出反駁和辯解,還要對一審判決的程式是否合法、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和準確、採信的證據是否符合證據規則的要求等方面作出適當的迴應。

3、答辯狀寫作規則

無論是一審答辯狀還是二審答辯狀,在寫作時都要做到內容簡短、精練,不要長篇大論,不要對原告或者上訴人及其代理人進行人身攻擊,切忌受委託人的影響而感情用事。有些時候,可能由於接受委託的時間較短,準備時間不足而造成對案件事實不甚熟悉或者情況不明的被動局面。在這種情況下,答辯的內容可以圍繞訴訟主體是否適格、管轄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訴訟請求或者上訴請求是否合法、合理等不涉及案件事實的次要方面進行,以免由於在情況不明時倉促涉及事實而構成自認。

綜上所述,民事訴訟原告對一審判決不服上訴的,被上訴人應當在二審開庭之前準備好答辯狀,在民事答辯狀中,寫清楚答辯人個人資訊,針對上訴事項作出答辯,可以從證據,一審判決程式有誤等多方面辯護,被上訴人可以委託律師寫答辯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