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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勞動關係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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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勞動關係的前提
恢復勞動關係

1、仲裁裁決裁定撤銷單位的解除勞動關係通知,自仲裁裁決送達你們雙方當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決一經生效雙方就應自動履行。不用再另行規定履行時間


2、你們的領導關係恢復,你就應自動復職,因此你應該主動找單位協商安排你的工作。不應被動的等待通知。


3、你應該在簽收仲裁裁決之後就去單位要求安排工作。不用管單位是不是起訴,你先去和單位協商,如果單位起訴了,法院會通知你,你再準備和單位打官司。如果你不去找單位,就會讓單位鑽空子,單位就會說都裁定恢復你的勞動關係,可是你不來單位等等,也會以此為由再次解除你們的勞動關係。


4、你找幾個見證人現在和你一起去找單位要求安排工作,如果單位以要起訴為由不給你安排,你也有證人證明你去找過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