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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實現的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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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實現的方法有哪些
抵押權實現的方法有哪些
抵押權實現的方式:
(一)拍賣
拍賣因可使抵押物的變價公開、公平,既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債權的實現,又保護了抵押人的利益,所以各國立法都把拍賣作為實現抵押權的最基本方式。拍賣分任意性拍賣和強制拍賣,前者由當事人自願委託拍賣人拍賣,後者是抵押權人申請法院拍賣。有關拍賣的程式與效果,具體應適用《拍賣法》及《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二)變賣
變賣是對標的物進行換價的一種較拍賣簡易的方式,即由當事人或法院直接將抵押物以公平合理價格出賣,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償還其擔保債權的抵押權實現方式。但應該注意的是,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以拍賣為原則,變賣僅以例外的形式存在。
(三)折價
折價是指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屆滿時未履行其債務,經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協議,或者協議不成時經由人民法院審理後判決,按照抵押物自身的品質、參考市場價格,把抵押物所有權由抵押人轉移給抵押權人,從而實現抵押權的一種抵押權實現方式。簡而言之,以抵押物折價即以協議的形式取得抵押物所有權。

風險提示:企業抵押擔保貸款的風險:
1、償還風險
貸款合同裡對資金的償還週期進行了明確規定,債務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償還本息與資金否則屬於違約行為。
償還風險主要表現:
一是週期問題,企業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償還貸款金額,但由於資金回籠不及時,耽誤了正常的償還週期;
二是能力問題,經營失敗造成企業面臨破產局面,根本無力償還向銀行借出的貸款資金,雙方都受到經濟損失。
2、賠償風險
當債務企業無法按照合同條款規定償還資金,銀行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訴訟以求賠償,這是企業常常面臨的賠償風險。
如:以實物為擔保申請貸款時,銀行可對實物進行拍賣處理,所得資金用以填補貸款空缺。
即便是由第三方人作為擔保人,則也要解題債務人償還剩餘的資金。因此,無論是人或物的擔保,均有可能面臨不同程度的賠償風險。
3、市場風險
市場是所有企業經營的“大環境”,一旦這個環境發生變動,企業擔保貸款也會隨之產生風險。實踐證明,擔保貸款風險並非僅限於企業,金融機構運營不暢也是風險發生的一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