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僱傭關係傷殘賠償專案有哪些

法律 閱讀(3.26W)
僱傭關係傷殘賠償專案有哪些
僱傭關係傷殘賠償專案有哪些
僱傭關係中,如果僱工受到傷害,僱主存在過錯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僱傭關係傷殘賠償標準都有哪些?
一、一般專案:
1、醫療費用:以醫院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醫療費的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的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住宿費: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二、致殘的在前述基礎上增加以下專案:
1、被扶養人生活費:
2、殘疾輔助器具費:
3、傷殘賠償金:
4、精神損害賠償金:
5、康復費;
6、後續治療費:
三、因傷死亡的在前述基礎上增加以下專案: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損失。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