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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合同的簽訂應具備的主要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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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合同的簽訂應具備的主要條件是什麼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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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合同的簽訂的依據主要是什麼的呢?

 下面為大家解答銷售合同的簽訂 :這是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訂立銷售合同的建議和要求。提出要約的一方稱為要約人,對方稱為受約人。要約人在要約中要向對方表達訂立銷售合同的願望,並明確提出銷售合同的主要條款,以及要求對方做出答覆的期限等。要約人在自己規定的期限內,要受到要約的法律約束;如果對方接受自己的要約,就有義務同對方簽訂銷售合同;就特定物而言,不能向第三者發出同樣的要約或簽訂同樣內容的銷售合同。否則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