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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糾紛案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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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糾紛案管轄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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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如何管轄


1、根據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但在司法實踐中,有的地方勞動仲裁委只受理本埠在本勞動仲裁管轄範圍內註冊的用人單位的勞動糾紛和外埠在本勞動仲裁管轄範圍內履行勞動合同的勞動糾紛。

2、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地,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註冊、登記地。用人單位未經註冊、登記的,其出資人、開辦單位或主管部門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

3、案件受理後,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發生變化的,不改變爭議仲裁的管轄。

4、仲裁委員會發現已受理案件不屬於其管轄範圍的,應當移送至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5、對移送案件,受移送的仲裁委員會應依法受理。受移送的仲裁委員會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於本仲裁委員會管轄,或仲裁委員會之間因管轄爭議協商不成的,應當報請共同的上一級仲裁委員會主管部門指定管轄。

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大多數人在工作中一般都不會是一帆風順的,難免會遇到各種爭議、糾紛,比如:與同事之間的爭議、與單位的爭議等。而當您遇到有關勞動方面的爭議時,您都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勞動律師,讓律師幫您想想辦法、出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