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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租賃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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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租賃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商鋪租賃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訂立商鋪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是:是否採用了書面形式來訂立合同;合同的條款是否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等;以及租賃期限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