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拘役期間可以探視嗎

法律 閱讀(1.21W)
拘役期間可以探視嗎
拘役期間可以探視嗎
拘役屬於刑事處罰中的一種,同時也屬於其中的主刑、自由刑。這是一種強度比管制大,但又沒有有期徒刑強度大的處罰。那麼犯罪分子要是被判拘役的話,在拘役期間是否能進行探視呢?
拘役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刑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刑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機關執行,不押送監獄收監強制執行勞動改造,主要是體現分管分教,致其惡習得到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惡性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拘役犯雖然被剝奪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但與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被剝奪自由強制勞動改造不一樣,體現在執行機關不是監獄,其次其參加勞動,可酌情獲得報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的規定,拘役判決生效後,在押人的家屬即可到看守所探望。
所以,拘役期間是可以探視的。
法律依據:
《刑法》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