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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後 | 提前休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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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後 提前休年假
跳槽後在公司工作不滿一年能休年假嗎
職工享有帶薪年休假的條件,是按照在不同工作單位累計工作年限計算,自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的次日起享受帶薪年休假。跳槽之後在新單位工作年限不滿1年,但是,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的,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第五條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