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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地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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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地產權證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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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的效果

現在大多數的商品房已經沒有土地使用證了,因為產權證已經把土地使用證大多內容給概括了,就是我們所說的兩證合一。如果沒有土地使用證,也可以放心。對房屋的產權沒什麼影響。相比土地使用證,辦理起來還真的比較麻煩,現在已經很少有見到土地使用證了,開發商也沒有給每家辦理土地使用證的義務。這是我們應該看下產權證的用途在確定,沒土地使用證很正常,商品房是70年的使用權,土地使用證的權利也是70年,所以兩個證的效果是一樣的。

如果土地使用證不小心丟失,我們應該儘快到主管部門(土地局)登記掛失處理,並準備相關材料補辦土地使用證在取得補辦的土地使用證後,為了保險起見,我們還可以通過法院單方訴訟程式,公告原本的土地使用證(丟失)效力無效。以防被人撿到拿去抵押等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