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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司法部等律師執業迴避的情形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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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司法部等律師執業迴避的情形有什麼
公安部、司法部等律師執業迴避的情形有什麼
律師接受民事訴訟的委託後,發現該案件的對方當事人與律師存在親屬關係,需要執行迴避政策;在委託關係終止後的一年內,律師就同一個法律事務,接受與原來的委託人存在利害關係人的委託時,需要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