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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不夠6萬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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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不夠6萬怎麼辦
職務侵佔共犯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應予追訴。這裡的數額,應當累計計算。


但應當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本罪的立案標準規定了一個幅度,即非法佔有的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的,應當追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應當會同人民檢察院,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的範圍內,及時確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統一執行的數額標準,並上報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