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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工傷傷殘的認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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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工傷傷殘的認定流程
你好請問工傷傷殘的認定流程
1、工傷申請登記
(1)工傷申請人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都有權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登記,並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等有關須知和材料。
市、縣級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2)工傷申請時間
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發生工傷之日或者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
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提供工傷申請材料
2、工傷稽核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申請人上報的材料進行稽核,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1)工傷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出具《提交補正材料通知書》;
(2)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關係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
3、工傷受理
(1)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則予以受理,並開具《受理通知書》;
(2)經審查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範圍的,則書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4、工傷調查核實
(1)根據需要對申請人上報的材料存有疑問的,則進行調查核實;
(2)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傷發生爭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開出《舉證通知書》,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5、行政決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是否為工傷的行政決定。
6、送達
按照《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