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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過戶給孩子的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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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過戶給孩子的稅費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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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戶給孩子需要交納稅費嗎

1、根據財稅[2009]78號)、(財稅[2009]111號)檔案的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子女時,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營業稅。

2、關於這種情形下的契稅問題,那麼父母將房產過戶到孩子名下是否交納契稅呢?根據國稅函[2004]1036號檔案,只有在子女繼承父母的房屋的時候,才不交納契稅,而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才開始。也就是說,只有等到父母死亡時繼承房屋才不交納契稅。在父母都健在時將房屋贈與給孩子,應依據(國稅發〔2006〕144號) 的規定,即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應對受贈人全額徵收契稅。

綜上所述,夫妻之間離婚的時候,當夫妻將共有的房產過戶到一方名下,如果操作得當,是不用交納營業稅、契稅和個人所得稅的;當夫妻將房產贈與該孩子時,不用交納個人所得稅、營業稅,但須交納4%契稅。

我國的相關房屋在進行過戶和買賣的同時,需要繳納相關的費用。但相關的離婚當事人雙方在辦理離婚案件時,如過戶給相關的一方不需要交納這類費用。但如果過戶給婚姻內的相關子女,就需要繳納相應的稅費,保護我國的稅務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