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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和過戶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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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和過戶的區別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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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房產過戶需要的證件和費用有哪些

(一)繼承過戶,需要的證件:

1、房屋所有證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影印

4、繼承人申請書.

(二)需要繳納的費用大概有:

1、房屋權屬證書工本費10元/證;

2、轉讓手續費1元/平方米;

3、印花稅5元/證;

4、契稅按房屋一半價格的3%收取。如果你所繼承的房屋沒有辦理新的《房屋所有權證》,還需要申領新的《房屋所有權證》,繳納10元的房屋權屬證書工本費、5元的印花稅、0.5元/平方米的測繪費。

綜合上面所說的,遺囑所留下的房屋如果要進行過戶的話,那麼就必須要按規定進行繳納相關的稅費才能進行過戶成功,不同的房子所出來的稅費用會不一樣,因此,在進行過戶的時候就一定要多諮詢一下,這樣才不會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