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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房產繼承稅和過去的區別是什麼?

遺產繼承 閱讀(1.24W)

一、房產繼承稅和過去的區別是什麼?

2021房產繼承稅和過去的區別是什麼?

房產繼承稅和過去的區別是性質不同,以前的房產繼承稅費是指稅務機關征收的,現在的是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把被繼承人所遺的房產轉歸繼承人的行為活動中產生的相關稅費。如:契稅(非法定繼承人徵收)、遺產稅等(我國目前暫未開徵)。

繼承房產產權,是以死者沒有遺囑為前提的,必要條件是直系親屬才能有權利分享繼承權。所以,在繼承產權之前一定要先確定可同時享有該物業產權的人數,並提供有效的證明。先要去辦理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和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檔案。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比後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經被公證過的遺囑。

繼承權公證費按照受益額,也就是繼承人所繼承房屋經過專業部門評估後的評估價值的來收取。有的被繼承人會留下遺囑,在繼承權的公證上也分成了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和無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兩種,辦理這種公證的時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和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檔案。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比後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經被公證過的遺囑。

二、繼承房產過戶怎樣辦理?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檔案:《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影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現實生活當中現在關於房屋方面發生繼承是比較常見的,而這樣的一種繼承的話,他肯定是面臨著所有權的轉移的,需要到相關的部門來辦理房屋過戶的登記手續,在這過程當中會產生一些稅收方面的費用,必須要進行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