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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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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工傷第十四條6項怎麼賠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工傷保險有關規定處理意見的函 一、該條規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時間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 二、該條規定的“非本人主要責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和火車事故。其中,“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事件。“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固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三、“非本人主要責任”事故認定應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交通運輸、鐵道等部門或司法機關,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授權組織出具的相關法律文書為依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