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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醉駕處分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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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醉駕處分是怎樣的?

一、事業單位醉駕處分是怎樣的?

事業單位對醉駕的處分是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職員只構成醉駕的話,一般不會開除。除了單位追究責任外,檢察院也會經過審查後起訴,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判決,對應的量刑標準是六個月以下的拘役。如果是公務員醉駕,則單位會直接開除公職,不予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降低崗位等級,是降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級別的紀律制裁方式,是指對違法違紀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事業單位崗位等級內,比照原級別降低一個等級以上的處分制度。降低崗位等級處分適用於違反事業單位紀律,使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較重損失,不能繼續擔任現任職務、應當降低現有工作崗位等級和工資福利待遇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醉駕後取保候審手續是怎樣的?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職工醉駕的話,除了被追究刑事責任外,單位會也對其作出處分。由於醉駕的刑事處罰是拘役,這樣單位給職工處分措施包括撤職、降低崗位等級等。被降低崗位等級後,根據單位用人制度,在規定期限內是不能升職加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