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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醉駕處分措施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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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醉駕處分措施是什麼?

在最新的刑法修訂案中,醉駕行為明確列為危險駕駛的一種,當事人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像教師屬於事業單位編制,應該起到表率的作用,可是有些人,偏偏在酒後開車,甚至構成醉駕,單位也要對其進行處分。那麼,最新事業單位醉駕處分措施是什麼?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是怎麼說的。

一、最新事業單位醉駕處分措施是什麼?

醉駕涉嫌犯罪,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符合條件,可以判處緩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2、酒駕駛機動車的;

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二、醉駕罰款金額是多少?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三、醉駕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醉酒駕車的判定標準:酒精含量大於(等於)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為屬於醉酒駕車。 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綜上所述,根據最新事業單位醉駕處分規定,事業單位人員醉駕的,除了被法院判處拘役外,單位還會將其開除,解除勞動關係。一般來說,醉駕屬於危險駕駛罪,不是簡單的違法行為,法院也會根據造成的後果判決。另外,事業單位人員醉駕的,五年內不得領取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