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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幾年後可以增駕 | 醉駕的處罰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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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幾年後可以增駕?醉駕的處罰是怎樣的?

我們知道,機動車駕駛證分為不同等級,不同等級的駕駛證所能駕駛的車輛是不同的,如果持有的是C證,當事人就不能駕駛大型車輛,而如果當事人想要考取大型車的駕駛證,就需要增駕。我們知道,醉駕當事人在醉駕之後會被吊銷駕駛證,那醉駕幾年後可以增駕?醉駕的處罰是怎樣的?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一、醉駕幾年後可以增駕?

醉駕當事人在重新取得駕照後至少3年不得增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

(一)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

(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的;

(四)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有駕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為,機動車駕駛證未被吊銷的。

二、增駕的相關規定

《公安部123號令》第十五條明確: 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申請增加、牽引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小型、或者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二)申請增加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或者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或者準駕車型資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牽引車準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五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三、醉駕處罰條文:

1、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我們知道醉駕當事人會依法被吊銷五年的駕駛證,而根據增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在連續三個記分週期未被扣滿十二分的,可以增駕。因此對於醉駕當事人來說,在重新取得駕駛證之後,最少還需要三年的時間才可以申請增駕。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