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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給公司開車出了事故誰承擔?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2.54W)

有人問小編要是我給單位開車,但是發生交通事故,這個責任由誰主要承擔呢?在交通事故處理中,一般是先認定責任,然後談賠償,但是若存在僱傭關係,賠償是可以要求公司或單位承擔一部分,但是具體有什麼法律支援嗎?今天本站小編就給公司開車出了事故誰承擔的問題來談談。

如果給公司開車出了事故誰承擔?

一、如果給公司開車出了事故誰承擔?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 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僱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絡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二、相關法律規定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 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僱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絡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綜上所述就是關於如果給公司開車出了事故誰承擔的問題具體的剖析,其中小編也具體介紹了僱傭關係中的三種情況。但主要的責任認定還是要根據當事人具體的情況來分析。如果你還有什麼疑問,也可以向合法的機構或者律師諮詢,幫助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