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交通事故都會造成人員的傷害或財產的損失,那麼作為交通事故中受損的一方,在事故發生後該怎麼辦?如果要向責任人或保險公司進行索賠的話,這個賠償程式又是怎樣的?本文對這兩個問題做詳細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啟發。
一、交通事故中受損害應該怎麼辦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其次,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鑑定基礎之上。
第三,因交通事故一起的人身傷亡,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用也由將來的敗訴方承擔。
二、交通事故索賠程式
1、“事故雙方自行報案”處理程式以及相關手續: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雙方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撤出事故現場,迅速恢復交通;
(2)由責任方通知保險公司進行定損;
(3)雙方寫明事故經過;
(4)事故雙方帶上駕駛證、行駛證、保險公司定損單及其影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隊處理;
(5)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核實後,由事故責任方賠償損失。
2、交警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程式以及相關手續: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迅速報警,交警進行現場勘查後,當場做出事故認定,撤出事故現場,恢復交通;
(2)由責任方通知保險公司做出車輛損失鑑定;
(3)雙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隊,並提供駕駛證、行駛證、定損單的原件及其影印件,寫出事故經過;
(4)由責任方賠償損失,無責方將事故維修費用發票交給責任方;
(5)無責方離去,交警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責任方造成事故的違法事實做出處罰;
(6)交警部門對責任方出具有效憑證,責任方依據該憑證找保險公司理賠。
發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時間,作為受害方就應該及時的進行報警,然後通知醫院對傷者進行搶救,之後再說搶救財產、通知保險公司等等。很多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不懂得該如何自救,耽誤了最佳的救援時機,導致最後留下遺憾。如果你想了解該如何進行交通事故自救的,可以上我們本站網站的相關欄目進行深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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