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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無力賠償怎麼辦?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3.03W)

交通事故受害人無力賠償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無力賠償怎麼辦?

肇事者沒有能力支付受害者賠償金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對肇事車輛(肇事車輛歸肇事者所有)進行查封拍賣,如果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應向申請執行人簽發一個債權憑證。如果被執行人在10年之內有可被執行的財產,申請人可以隨時申請人民法院恢復執行。

二、交通肇事如何索賠

1、擅自駕駛車輛發生事故的索賠物件,未經同意擅自駕駛車輛致人損害的,應以擅自駕駛者為索賠物件。但車輛所有人和保管人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則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2、無償同乘時發生交通事故的索賠物件,無償搭乘他人機動車,因該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受到損害的,應酌情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但基於經營目的的實施的無償搭乘以及依法享受免票的除外。

3、出借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的索賠物件,借用他人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由機動車借用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明知所出借的機動車有缺陷仍出借,並因該缺陷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2)明知借用人沒有機動車駕駛資質仍出借的;

(3)明知借用人存在醉酒、疾病危險因素仍出借的;

(4)借用人下落不明的;

(5)未投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6)有其他過錯的。

三、賠償專案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其規定的賠償專案和標準如下:【2011年車禍死亡賠償新標準】

1、人身損害賠償專案和標準: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致殘賠償專案和標準: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死亡的賠償專案和標準: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1中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遭受精神損害專案和標準:賠償權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同時在確定了責任和定損後可以攜帶相關材料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的。

近幾年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也是大大提高了,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後也是需要由交警部門確定事故的責任判定,同時也是會有交通事故的責任方來承擔賠償責任的,在發生事故後也是可以通過車輛保險來進行賠償的,在進行索賠時也是需要攜帶事故責任書以及保險單進行索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