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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麼辦 | 怎樣避免交通事故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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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麼辦,怎樣避免交通事故二次傷害?

交通事故發生後,如何避免二次傷害,在很多情況下都是需要相關當事人有一定法律與急救意識才能解決的,一般避免交通事故二次傷害都有一定的方式方法。下面,本站就簡要講述一下怎樣避免交通事故二次傷害的具體分析。

一、如何避免二次事故傷害

1、首先將車輛熄火,以防車輛受到二次撞擊而起火燃燒,同時為了節省燃油,避免發動機長時間怠速將燃油耗盡,在最終需要移車時無法啟動。

2、熄火後,及時開啟車輛雙跳燈,提醒後車注意。

3、然後拉緊手剎、下車放置三角警示牌。三角警示牌的放置距離有講究,只有放在一定的安全距離之外,才能有效發揮警示作用:白天,在普通城市道路上應把警示牌立在車後50米的位置,在高速公路上則應放在車後150米左右的地方;夜晚,放置距離還需要延長,普通城市道路上應放在車後100米左右,高速公路上則需延長至250米左右。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1、發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出肇事詳細經過的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作出車輛、物品損失評估。

4、造成人員傷殘的、由公安機關指定車主或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療費用、並出具傷勢鑑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說明書。

5、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作出責任認定。不服的15日後向上一級機關事故處(辦)申請重新認定。

6、肇事雙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參加調解。

7、僅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發票、票據、評估說明等證明材料。

8、致傷的、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票據、出院證明、身份證、傷殘評定證等、嚴重致殘的還加帶家屬情況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證明材料。

9、死亡的,從確定辦理喪葬事宜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30天。家屬帶齊各類票據、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家庭成員等到證明材料。如若家屬不能參加調解委託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託代理的證明手續。

10、 經調解達成協議後雙方簽字後結案。並出具調解書、執行期限等字據。

11、調解期滿、經二次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或調解書生效後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終結調解。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總之,在避免交通事故二次傷害的問題上,建議諮詢當地道路交通局或者熟悉相關知識的朋友,以達到對相關問題的瞭解,如果確實因為相關的問題而出了交通事故的,建議諮詢專業的律師,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對相關的法律問題做出必要的講解。以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