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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認定書有什麼內容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9.63K)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有什麼內容

交通事故認定書有什麼內容

1、 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 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時間

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並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 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三、交通事故現場勘查包括哪些內容

交警現場勘查記錄應具體記錄下列勘查內容:

1、現場的具體地點和位置、周圍環境、路段地形地物、肇事車輛與現場其他物體、痕跡的相互位置。

2、現場道路狀況。如路形、路質、路寬、視線等。

3、肇事車輛痕跡。如車輛碰撞、挫劃印痕、油漆脫落印跡、車上頭髮、皮屑、血跡、手印等退跡的部位、形狀、特徵及位置。

4、現場路面痕跡。如輪胎印跡、制動拖印長度、車輛停止位置及狀態等。

5、車輛檢查鑑定情況。如車輛轉向制動、傳動、儀表、燈光、發動機效能狀況等。

6、傷亡檢查情況。如傷者的受傷部位、血跡部位、屍體位置與車輛的距離等。

對於變動現場,記錄時應將變動原因(人為的或自然的、偽造的或逃逸的)及現場上所見的反常現象敘述清楚,便於辨別事故的發生過程,正確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責任。

瞭解清楚交通事故認定書有什麼內容,那麼才能知道作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對自己的影響有多大,在實際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的時候,也才能知道應該注意哪些方面,才能讓認定結果對自身是比較有利的。要是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