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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救濟途徑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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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救濟途徑主要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救濟途徑主要有哪些

首先,如果對交警適用處理事故程式有異議,可及時向交警部門提出或投訴交通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程式,分為簡易程式和普通程式。所謂簡易程式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上發生的未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受傷人員認為自己傷情輕微的交通事故,由一名交警處理即可。

其次,相對而言普通程式更為麻煩,故交警部門可能存在將本不應按簡易程式處理的交通事故,按照簡易程式處理,表面上看簡易程式與普通程式並無大的區別,但實質上對當事人的利益影響甚大,因為按照公安部的規定,按照簡易程式處理的交通事故是不能進行復核的,而按照普通程式處理的交通事故則可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複核,若將本應按照普通程式處理的事故,按照簡易程式處理,將使當事人無法申請複核。故對交警部門錯誤適用處理程式的,應及時向交警部門提出異議或進行投訴。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執行

1、雙方已簽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方不履行可以到法院起訴。

2、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流程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到法院起訴賠償的一個程式。包含了準備材料、立案、庭審、判決等步驟。

3、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它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為以後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對教育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為研究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制訂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也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