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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能獲賠嗎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1.35W)

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能獲賠嗎

在交通事故當中,很容易就造成了車輛的損害,此時車輛就會貶值。那麼,對於車輛貶值的部分,肇事方或保險公司是否會給予賠償呢?相信很多車主都想了解這方面的內容,接下來,就讓本站小編為您做介紹吧。

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能不也能獲得賠償

第一種意見認為:交通事故案件中涉及的車輛損失,應當侷限於事故後因車輛受損所產生的直接損失。

1、對於車輛貶值損失,並非法律明文規定的賠損範圍,而在訴訟案件中,多是針對車輛在事故後除維修費用外,就車輛交易價值或適用性能上所遭受的貶損,因此尚無法就此項費用明確列為法定的賠償專案。

2、侵權賠償案件中,適用侵權法的賠償目的主要是用於填補、回覆,因此事故後,車輛所受損失的範圍也僅是對其的修理、維護費用的賠償,車輛貶值損失的目的也已超出侵權賠償的範圍。

3、當事人對其主張的車輛貶值損失,雖有評估機構的估價結論支援,但此種估價評估,多是參照二手車交易的評估方式,將車輛列為待銷售的車輛與同類型未發生事故車輛的交易價格進行比對後得出的差價,即認定為貶值損失,而侵權案件是對被侵權人及其財產所受損失的賠償,而該項財產在侵權發生時是用於交通運輸而並非交易商品,因此,要讓侵權行為人預見到事故車輛可能進行的商品交易是缺乏依據的,同時,交易價格上的損失也不符合侵權法上的填補功能的賠償目的。

第二種意見認為:

1、車輛貶值損失屬財產性損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以及《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都有明確規定,可見請求支援車輛貶值損失是有明文法律依據的;

2、假如車輛貶值損失是經過具有車損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作出科學合理的鑑定結論的,證明在車輛修復後無法達到修復前的狀態的,侵權人承擔該項貶值的損失;

3、無論車輛貶值損失是直接損失,還是間接損失,司法實踐是支援的,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覆》明確,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關於交通事故當中車輛貶值的損失是否能夠獲得賠償的問題,實踐中有兩種不同的意見。不過,更多人偏向於能夠賠償。具體的分析,還請各位從上文中進行詳細瞭解。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具體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