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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找交警能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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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找交警能處理嗎

交通事故是指在駕駛車輛時意外造成了事故,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私有財產受到損壞。肇事者應當賠償受害者的損失,故為交通事故賠償。但是遇到交通事故賠償找交警能夠處理嗎?相信很多人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下面本站為您做出解答。

1、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後,事故雙方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 部門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2、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賠償,不是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爭議解決的必經程式,是否親切調解由當事人自己決定,而不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職權行為。

3、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調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損害的調解是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損害賠償調解應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進行。調解的時 間,地點,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定。在調解過程中,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專案、標準、賠償總額等進行協商,從而達成協議

4、調解達成的協議容易履行。 調解賠償是基於當事人的意願, 更易於各方當事人接受,履行調解協議時相對順利。能促進各方當事人間的團結。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只靠雙方自覺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當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賠償調解不再是訴訟的前置程式。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6、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併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7、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併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對於交通事故賠償找交警能處理嗎這個問題,答案是可以的。如果不小心出了意外事故,肇事者與受害人應該一致請求公安交警進行調節。公安機關應當調查清楚肇事者並且調查清楚事故發生的原因。當在一定的時間內事情並沒有達成協議,交警不再調節,傷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要記住,當遇到交通事故時,至少要找交警處理正常的交通責任問題,以後才能有證據訴訟索賠。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深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