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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一方住院是出院以後調解嗎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1.28W)

發生交通事故一方住院是出院以後調解嗎

發生交通事故時候可以進行調解,而調節的時間一般沒有強制的規定和時限。調解過程可以自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任何時間內開始,只要雙方當事人沒有履行自己的義務,隨時都可以調解。

調解的內容:發生交通事故時候,如果產生受害方財產損失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就財產損失的金額與具體賠償的方式進行約定,只要是雙方真是意思的表示,其調解的內容就是有效的;如果對受害方造成了人身損害,其具體的賠償金額一般應當參照鑑定結果為判斷依據,如果造成的損害只是輕微傷,一般可以依據治療的費用的具體金額進行調解;但是即使侵害方履行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觸犯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同樣也不一定會因為受害方的諒解而免除處罰。

調解的參與人:參與調解的人可以是當事人,車輛所有人、以及雙方當事人聘請的律師或者是代理人,也可以是當事人的親屬;如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確有必要也可以進行調解處理,其調解一般是按照具體的流程進行辦理,其調解的時間也是有期限的;有些政府部門也組織了相關的調解組織,對群眾公民問題進行調解,講過當事人的同意 ,這一類組織也可以成為參與者。

調解的結果:雙方當事人出於自願,且在公平的情況下,達成的調解協議,經過雙方當時人簽字確認之後即可生效。如果一方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不同意調解,則可以通過訴訟的形式進行解決,如果一方當事人拒絕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那麼也表示調解協議不能生效,最後賠償金額可以根據具體賠償金額進行確認,也可以通過法院審理進行判斷。

總之交通事故調解貫穿在整個工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