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後對方不出院怎麼處理?
雙方先協商,協商不成的,不要付醫藥費,讓對方到法院起訴,根據法院的判決賠償。
二、交通事故賠償範圍
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專案,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要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受害人死亡的,還要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實際需要賠償哪些專案由實際的情況而定。
1、醫療費
(掛號費、醫藥費、檢查費、住院費、其他)
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按照起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近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對於收入超過法定納稅數額的,需要出具納稅證明等相關材料)
3、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置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護理費一般原則是一人,除非存在醫囑。)
4、交通費
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給予註明;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5、住宿費
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在去往醫院進行診療、轉院、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的過程種所發生的住宿費用,由賠償義務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一定程度的賠償。(住宿費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費)
6、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根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在醫院治療完成後不出院,承擔醫療費的車主可以不再支付醫療費,醫療費讓他們自己解決。如果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承擔費用就更多了。所以,開車要小心,遵守交通規則。如有疑問,去本站網站諮詢線上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