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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算交通事故訴訟費?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2.81W)

如何算交通事故訴訟費?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民事或者行政訴訟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支付案件受理費。

財產案件除了向人民法院支付案件受理費外,行政案件的當事人應當支付下列費用:

查詢、鑑定、公告、翻譯(當地通用國家語言除外、文字除外)費;見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日期的交通費用、住宿費、生活費和工作補貼費;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執行判決、裁定或調解協議的實際費用。

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執行人民法院法律效力的申請、裁定調解書和支付令,或者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法律授權的公證處、強制執行債權人權利檔案和行政機關的處理或處罰決定執行申請執行費和執行期間的實際支出。

保險公司是否承擔訴訟費用?在目前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傷害賠償審判中,保險公司普遍認為不應承擔訴訟費用。具體法律依據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0項《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以下簡稱《保險條款》):因交通事故和其他相關費用而產生的仲裁或訴訟費用是免除保險責任的專案,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但是,從交強險的立法設計來看,其保護利益的核心是未指明事故的第三方受害者。合同的目的是使事故受害者直接獲得保險合同確定的擔保。提起此類訴訟的原因是保險公司有義務進行人身傷害賠償。因此,作為違反立法初衷的處罰,保險公司支付律師費是合理的。

中國《保險法》第51條規定:“如果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涉及第三方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訴訟,除非合同另有約定,否則仲裁應由被保險人支付。或者訴訟費用和其他必要的合理費用應由保險公司承擔。“根據“上級法律優於下級法”的原則,法律的適用效果明顯優於《保險條款》第10條第4款,因此在司法實踐中,法院通常會對賠償訴訟進行賠償。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以上是交通事故賠償訴訟賠償費的相關內容。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訴訟費一般由原告支付。聽取案件並作出裁判結果後,裁判的結果將承擔訴訟費的內容。一般而言,敗訴方承擔訴訟費用,並且存在第三方(例如保險公司)支付費用的情況。